诗经原始(上下)

方玉润、李先耕

题注与章次总提

题注为“因歸寧而敦婦本也”。作者并以三章次第总提:首章“略點景物”,次章“一篇之主”,末章点明“歸寧”。

葛之覃兮,施于中谷,維葉萋萋。黄鳥于飛,集于灌木,其鳴喈喈。

方氏将首章概为“略點景物”,视其为由葛叶、黄鸟、灌木、和鸣景象起笔,以便后文从见物而联想到治葛、服葛与归宁之事。

葛之覃兮,施于中谷,維葉莫莫。是刈是濩,爲絺爲綌,服之無斁。

方氏以“是刈是濩,爲絺爲綌,服之無斁”为“一篇之主”,认为本诗核心在于由治葛成布写出勤俭妇德,并为第三章的污澣与归宁作铺垫。

言告師氏,言告言歸。薄污我私,薄澣我衣。害澣害否,歸寧父母。

第三章点明归宁。眉评又指出正面三“言”字、两“薄”字、两“害”字,说得从容不迫,正见大家闺范贤媛口吻。

总评与篇旨辨析

方氏反对把《葛覃》直解为“后妃所自作”,认为此诗与《關雎》同属房中乐,不过彼写初昏,此写归宁。其义脉是因归宁而污澣,因污澣而念絺綌,因絺綌而追想到葛之初生至刈濩,以见一物成就不易、服之不当厌弃;同时也借此见周家王业以勤俭为本,民间妇道因而成风。

葛之覃兮/黄鳥于飛/集于灌木/其鳴喈喈/維葉莫莫/爲絺爲綌/服之無斁/言告師氏/薄污我私/薄澣我衣/害澣害否/歸寧父母

集释汇总《集传》、陆玑、毛萇、陆德明、王安石、姚际恒诸说:释葛为可作絺綌之草,黄鸟为鸝并引诸名,灌木为叢木,喈喈为和声,莫莫为茂密;又释絺綌精麤之别、斁为厌、师氏为女师,污与澣的用力层次、私衣与礼衣之分、害为何、归宁为归问父母安。

标韵将首章归“谷一屋”“木同”本韵,并以“萋”“喈”为通韵隔句叶;次章以“莫”“濩”为本韵,“綌”“斁”转入陌韵并说明“斁”又与遇韵相叶;末章则以“歸”“衣”通韵,“否”“母”同押有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