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毛氏傳疏

陳奐

《桃夭》后妃所致与婚姻以时之义

第 34 页

陈奂承《序》义,以《桃夭》为后妃不妒忌、婚姻以时之诗,认为其旨在见文王之化自家及国,女子得年盛而归,故能宜其室家。

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

第 34-35 页

陈奂于首章承毛、郑旧解,释“夭夭”为少盛,“灼灼”为华盛;“之子”即嫁子,“于归”是妇人之嫁辞;“宜其室家”则见婚嫁得时,女子归后能安其夫妇之居。

桃之夭夭有蕡其實之子于歸宜其家室

第 35-36 页

陈奂释“蕡”为实盛,不徒有花色,兼见结实繁多,故可以比女子既有容德,亦将宜于生育;“家室”则仍与“室家”同义,皆是祝其善处夫妇与家内。

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

第 36-37 页

陈奂以“蓁蓁”为叶盛之貌,认为三章由花至实至叶,层层递进,以见婚姻得时而妇德日备;“家人”则为一家之人,末章所祝较前二章更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