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詩傳箋通釋

馬瑞辰

于以采蘩,于沼于沚。于以用之,公侯之事。于以采蘩,于澗之中。于以用之,公侯之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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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辰先據《說文》及諸書釋“蘩”為白蒿,並引《夏小正》與服食諸說辨其名物;又釋“沼”“沚”為池與小渚,“澗”為山夾水,見采蘩之地有沼沚亦有山澗。章義則從《箋》說,謂夫人采蘩以供公侯祭事,故曰“公侯之事”“公侯之宫”,前二章分見其采之所與用之所。

被之僮僮,夙夜在公。被之祁祁,薄言還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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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辰引《周官》追師注與《少牢饋食禮》諸說,辨“被”為副編次飾,指夫人首服盛飾而有容;“僮僮”“祁祁”皆言被飾整肅徐舒之貌。又釋“夙夜在公”為早入公宫持事,至祭畢乃還,故末句曰“薄言還歸”,見其奉公助祭之勤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