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詩傳箋通釋

馬瑞辰

于以采蘩,于沼于沚。于以用之,公侯之事。于以采蘩,于澗之中。于以用之,公侯之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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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瑞辰

瑞辰先據《說文》及諸書釋“”為白蒿,並引《夏小正》與服食諸說辨其名物;又釋“”“”為池與小渚,“”為山夾水,見采蘩之地有沼沚亦有山澗。章義則從《箋》說,謂夫人以供公侯祭事,故曰“”“”,前二章分見其采之所與用之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