風/召南/江有汜江有渚,之子归,不我与。不我与,其后也处。第 40 页程俊英、蒋见元第二章以江中小洲起兴。“与”训偕,也就是不与我同居同行;“处”则转作居止安处之意。编者据此指出,此章语气较首章更进一步,从望其后悔推进到设想其终能回顾安顿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