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毛氏傳疏

陳奐

江有汜,之子歸,不我以。不我以,其後也悔。江有渚,之子歸,不我與。不我與,其後也處。江有沱,之子歸,不我過。不我過,其嘯也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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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奂

陈奂遵毛序而以此篇为媵妾被嫡妻遗弃时所作。首章“江有汜”兴嫡妻归宁不挟己同行,“不我以”是不用我同往;二章“不我與”又进为不与我同居,三章“不我過”则并其庐舍亦不肯经过。其疏尤其着重“嘯歌”并非真乐,乃媵妾怨而能自抑、久而望其悔过之辞,所以仍可归入勤而无怨之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