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集傳

朱熹

江有渚,之子歸,不我與。不我與,其後也處。

朱熹

興也。渚,小洲也。與猶以也。處,安也,得其所安也。朱熹认为此章仍承首章之意,写嫡妻后来悔悟,不但肯携媵同行,而且能使之得所安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