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經注析

程俊英、蔣見元现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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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俊英、蒋见元题解

这是一首人民讽刺、责骂卫国君主的诗。诗讽刺的对象是谁?作者是谁?意见有分歧。毛序:“刺卫宣姜也。卫人以为宣姜鹑鹊之不如也。”郑笺:“刺其与公子顽为淫乱行,不如禽鸟。”这是第一说。姚际恒《诗经通论》:“均曰‘人之无良’,何以谓一指顽,一指宣姜也?大抵人即一人,我皆自我。而为兄为君,乃国君之弟所言,盖刺宣公也。”这是第二说。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:“鹑之奔奔,代卫公子刺宣公也。”这是第三说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:“郑六卿享赵孟,伯有赋鹑之贲贲。赵孟曰:‘床第之言不逾阈,况在野乎?非使人之所得闻也。’”杜预注:“卫人刺其君淫乱,鹑鹊之不若。”左传又云:“文子告叔向曰:‘伯有将为戮矣。诗以言志,志诬其上,而公怨之,以为宾荣,其能久乎?’”杜预注:“言诬,则郑伯未有其实。”按春秋和晋人都以此为刺君的诗,并不将“君”解为“小君”(指卫宣姜)。至于作者,据诗“我以为兄”,便认定国君之弟所作,或言人民代卫公子作,均无确据。陈奂说:“我,国人也。”国风多民歌,还是从陈说为是。 此诗首章以“鹑之奔奔,鹊之彊彊”起兴,但毛公没有标兴,至朱熹才把它列为兴诗。毛公漏标的原因,恐怕是嫌它喻义不明。诗经的兴句,大部分含有比义,但同纯粹的比句又有所不同。比的运用,是以彼物比此物,二者之间总有一个特点是相同的,总是以好比好,以不好比不好。但兴含比义时,有时也可起反衬作用,以好反衬不好等。如此诗起首二句,就是诗人看见鹑鹊、喜鹊尚且有自己固定的匹偶,联想到卫国君主荒淫无耻的乱伦生活,觉得他连禽兽都不如。毛公没有看出这种反衬的喻义,故此漏标。而这种特点,则是兴区别于比的一个明显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