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经原始(上下)

方玉润、李先耕

行露㊟貧士卻昏以遠嫌也。

方玉润开宗明义,把此篇改定为“贫士却昏以远嫌”,不取旧说所谓“强暴侵陵贞女”。其解释重心不在女子拒婚,而在贫士守礼自持,不肯因势家强婚、礼制不备而陷于非礼之嫌。

厭浥行露,豈不夙夜?謂行多露。誰謂雀無角,何以穿我屋?誰謂女無家,何以速我獄?雖速我獄,室家不足。誰謂鼠無牙,何以穿我墉?誰謂女無家,何以速我訟?雖速我訟,亦不女從。

方玉润反复辨难旧说,以为诗中“室家不足”不应理解成女子嫌夫家财礼不备,而应看作贫士自言寒素,不足与豪富之家讲婚礼之仪,故虽被狱讼相迫,终不肯非礼相从。首章借“行露”起比,写其敬慎避嫌;后二章再以雀无角、鼠无牙而能穿屋穿墉作反诘,说明对方虽借势兴讼,终究无合礼之实。

眉评指出,诗人借“行露”起兴,已经把避嫌远祸的意思写足;后文顺势翻入狱讼逼婚之事,转折自然,不见滞碍。

厭浥行露謂行多露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

集释释“厭浥”为湿意,“行露”为道间之露;又释“家”为女之夫家,“速”为召致,“獄”为囚证埆核之处;并释“牙”为牡齿,“墉”为墙。整组训释都围绕起兴的露气、婚家礼意与兴讼所在之狱展开。

标韵以首章“露”字叠用自韵,第二章以“角、屋、獄、足”通押,第三章以“牙、家”为本韵而“墉、訟、從”隔句叶出。方玉润借此说明《行露》用韵不整齐处自有古音活法,不必强求一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