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經注析

程俊英、蔣見元现代

这是一位女子在济水岸边等待未婚夫时所唱的诗,前人多曲解之。毛序:“刺卫宣公也。公与夫人并为淫乱。”朱熹诗集传:“此刺淫乱之诗。”方玉润诗经原始:“匏有苦叶,刺礼义之灭也。”王先谦集疏:“贤者不遇时而作也。”各持己见,令后之读者无所适从。按诗末章云:“卬须我友”,卬为古代妇女的自称,故为女求男之词。余冠英先生诗经选一扫旧说,还它以民歌本来面目。他说:“这诗所写的是一个秋天的早晨,红通通的太阳才升上地平线,照在济水上。一个女子正在岸边徘徊,她惦着住在河那边的未婚夫,心想:他如果淡忘了结婚的事,该趁着河里还不曾结冰,赶快过来迎娶才是。再迟怕来不及了。现在这济水虽然涨高,也不过半车轮子深浅,那亲迎的车子该不难渡过吧?这时耳边传来野鸡和雁鹅叫唤的声音,更触动她的心了。”他将全诗内容用散文译述一遍,扼要生动,可谓善于说诗者。

第 67 页

姚际恒言此诗“四章各自立义,不为连类之辞。”(诗经通论)方玉润驳其言:“诗岂有四章各自立义,不相连类之理?……详味诗词,词非不连属,亦非不明显,特其制局离奇变幻,措词语诡隐微,若规若讽,忽断忽连,故难骤解。”(诗经原始)方氏能言姚说之弊,却不知自身之弊。由于他认为这“直是一篇讽世座右铭耳”,故和姚氏同样堕于穿凿附会、自生骈拇之中。朱熹言各章首句为“比”,也是因将“刺淫乱”数字梗在心中,遂成此误。其实,此诗通篇为“赋”,前三章但写渡口的所见所闻,在这些景物的描绘之中,隐隐约约露出诗中主人公的影子,至末章始表出人物,点明主题。若说其章法之奇,也仅此而已。诗中的景物描写,虽然细腻,但也只就眼前所见,信手写出,着物虽多,线索自清。总览全诗,作者何曾在制局措辞上煞费心思,故也无由得奇幻难解之叹。有以曲折获誉的,也有以平直见长的,有些作品须求其言外之意,有些作品的意思就在字面上,不若“虚心平看,自有意味”(朱熹答周叔谨)。此诗即是一例。前人正是由于心存崎岖,想入非非,硬是推之使高、凿之使深,反失其真意,丧其自然之美。

第 67-68 页